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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版模型进行“简单改动”后出售被起诉

日期:2023-11-07 来源:浦东检察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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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居民在网上购买了高达模型玩具后发现质量有问题,遂向该产品的权利人日本株式会社万代(下称“万代公司”)投诉。经该公司核实,尽管外形与该公司出售的高达模型玩具十分接近,但该模型并非万代公司正版产品。


通过对网店货源的追踪,浦东警方于2023年3月查获了一个潜藏于外地的制假工厂,并在现场查获大量盗版高达模型玩具,各类制假设备若干。这个售假工厂的两名负责人——辛某、季某某先后到案。


与此同时,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在密切关注此案。“早在公安机关发现案件线索之后,我们就提前介入了。”承办检察官介绍,收网行动开展时,检察机关同步就制假模具、转账记录、涉及的网店、作品同一性比对等证据固定问题引导侦查。


2023年8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辛某、季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10月26日,该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前后,辛某和季某某两人在外省某地开了一家模具公司。2020年起,为了牟利,他们将目光瞄上了市场上颇为热门的高达系列拼装模型玩具。高达系列拼装模型玩具是万代公司创作的美术作品,万代公司根据该作品制作、生产了高达系列拼装模型玩具,并在市场上销售。


辛、季两人合谋后,先由辛某购买高达模型玩具,在未经万代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对模型进行拆分、扫描,并对高达模型玩具数据“简单改动”后,将数据交给季某某,由他跟设计部员工王某某设计制造模具,在其实际掌握的公司内注塑生产、包装成品,并分别冠以新的型号和名称对外销售,涉案金额370余万元。


“所谓的‘简单改动’具体指的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问道。


“我们改动了正版模型的小部分数据,主要是比例大小、部分细节这些,然后再生产出售。”涉案人员辩称他们并没有“一比一复刻”,而是进行了修改和变动。


细微差别是否阻却复制关系?


承办检察官表示,涉案的侵权产品会在高度上更高些,细节上亦有一些细微的调整和改动。但侵权产品与构成立体美术作品的高达系列玩具在线条、轮廓、纹路、色彩等方面都基本相同,可以判断出在肢体设计、结构比例安排、整体形象呈现以及视觉呈现效果上基本无差别。


其次,辛某、季某某等人的细微修改,并不具有独创性。细微的调整并没有让侵权玩具脱离高达模型玩具作品的躯干结构、整体造型的基本特征,对部分细节的修改,智力创作程度过低,不符合独创性要求。涉案产品保留了原作品的基本表达,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因此不属于新的作品,本质上依然是对权利人作品的复制。


因此,辛某等人的行为属于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范畴。


检察官说法: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的国家战略。美术作品,凝聚了著作权人的创作心血和智力劳动。独创性高的作品,往往有着巨大的市场影响力,有诸多的受众和消费者。盗版作品不需要先期的创新力,直接跳跃到了最终的成品,不仅是对创作者智力成果的不尊重,也阻碍了市场的有序竞争,影响了创新创造活力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也倡导消费者选择正版,购买正版,拒绝盗版,共同构筑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