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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院发布《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3)》

日期:2024-04-24 来源:上海检察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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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基本情况


总体情况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接近历史高值,强制措施适用持续优化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69件2810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5件738人,案件数及人数分别同比上升144.3%、123.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44件2072人,案件数及人数分别同比上升53.2%、49.9%。嫌疑人逮捕率与2022年基本持平,更加注重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56.63天,同比2022年继续大幅优化29.5%。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查,在其他犯罪案件中起诉涉侵犯知识产权情形20人。在法院生效裁判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及以上人员占比为43.9%。财产刑处罚力度加大。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结构发生重要变化


一是侵犯商标权类案件数量虽仍然占据刑事案件首位,但占比进一步降至88.8%。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873件1579人,位居侵犯知识产权各罪名首位;假冒注册商标罪298件744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5件124人。二是侵犯著作权类案件“量比齐升”,占刑事案件比例从2022年的5.3%增至9.4%。其中,侵犯著作权罪105件261人,案件数较2022年增长1.8倍;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4件46人,案件数较2022年增长5倍。三是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增加,在刑事案件占比为1.8%。侵犯商业秘密罪24件56人,案件数较2022年增长60%。办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上海市首例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件。犯罪结构变化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新经济、高科技日益发展,侵犯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新类型案件高发;另一方面是因为司法机关专业性案件查办能力提升,服务科创中心建设与文化繁荣创新成效逐渐显现。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履行更加深入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易灭失、取证时效性强的特点,全面推行疑难案件前端提前介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机制,立案监督283件,追捕、追诉213人,其中7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2件,其中50件已在立案侦查办理。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其中1件已改判。


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稳步拓展


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2件,均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1件、行政公益诉讼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均已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全面深化,履职手段日益多样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综合履职案件129件,其中不起诉后反向移送行政处罚1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件、支持起诉2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综合履职工作呈现出以刑事案件为依托、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切入、履职手段日益多样的特点,并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延伸。


案件特点


知识产权案件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存在显著相关性


从案件数量上看,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的增长态势,与产业经济、高新科技发展密不可分。科技产业优势地区的案件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区域之间案件数量差距缩小,反映各区域创新策源能力的均衡发展。从案件特征来看,涉及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数字版权、恶意诉讼等领域案件增多,著作权、商业秘密领域案件占比持续上升,专利权领域监督案件开始出现。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化、链条化、交织化特征明显,犯罪涉案金额高


犯罪手段网络化不仅表现为借助网络手段实现经营销售,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基本发生于网络空间,针对数字化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实施侵权。犯罪行为以共同犯罪为主要形式,链条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明显,内部分工复杂细致,增加了全链条惩治难度。罪名交织竞合案件增多,犯罪分子的侵权行为往往同时指向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及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多数案件涉案总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亿元以上案件增多。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上升,知识产权利益主体寻求监督救济意识增强


刑事案件为公益诉讼等综合履职工作提供了更多的线索来源,知识产权检察融合一体履职特征更加显著。民事、行政监督以及公益诉讼案件不仅关注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保护,同时也注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被许可方、被诉侵权方等其他利益主体权益。当事人申请民事、行政监督意愿上升,检察监督力度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利益主体更倾向于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渠道寻求救济。科创产业集聚区等新经济企业愈加重视通过刑事救济保护商业秘密等重要竞争优势,向司法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意愿更加强烈。


一批影响性案件涌现,以检察创新支持全面创新能力日益增强


全国首例避开技术措施侵犯著作权案,全市首例“商业间谍”案、侵犯“剧本杀”著作权案、侵犯集成电路商标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成功办理,在线索发现、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治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案件办理,会同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制定发布《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与合规指引》《企业员工商业秘密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检察服务产品,通过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形成“办案—检察创新—共同支持创新”的工作模式,助力丰富全面支持创新的基础制度,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


全市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点分析


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特点


商标载体类型向高新技术领域延伸


2023年办理了多起涉集成电路、滤波器、反渗透膜、品牌农药、胎牛血清产品等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相关品牌价值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相比传统日用品领域更大,严厉打击此类侵权犯罪,对芯片、材料、种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权与多种权利同时被侵犯现象时有发生


商品是商标权的物理载体,而商品附着的知识产权可能存在多种类型,不限于普通商标,还涉及地理标志、著作权等多种类型。


犯商标犯罪行为复杂性隐蔽性增强


与以往直接在产品上打标、贴标等传统手段不同,近年案件出现了在假冒和销售等环节上变换经营内容宣传口径、增加交付产品附随内容等较为隐蔽的侵权行为方式。


侵犯著作权类犯罪案件特点


数字经济背景下侵权行为危害性显著提升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传播的便捷性、数据抓取的隐秘性和精准性,以广泛快速传播、精准投送侵权作品实现非法牟利,对权利人侵害往往更甚。


犯罪团伙化、企业化特征明显


犯罪分子通常形成人员相对固定的团伙组织,倾向使用企业名义实施侵权行为,通过企业的多样化运营混淆合法与非法收入。部分犯罪还呈现出“获取权利作品——形成复制样版——进入市场发行”的类型化上下游犯罪模式,形成固定的侵权利益链条。


犯罪侵害法益复杂化竞合化


侵权客体正在逐渐突破著作权法上单一作品类型,向多类型复杂权益转变。如在当前多发的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件中,软件著作权主要由计算机代码组成,而计算机代码如果符合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特征,同样能够认定为商业秘密。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侵犯著作权罪中新增设了“规避技术措施”型犯罪,该类型犯罪可能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产生竞合。


侵犯商业秘密类犯罪案件特点


被侵权商业秘密种类和形式更加多样


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仍是常见被侵权商业秘密类型,奶茶配方、会展设计等非传统类商业秘密被侵权案件持续高发。出现了展台设计和搭建服务、物流行业软件代码、电商行业广告推广软件和服务等新类型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同时,上海作为汽车产业集聚地,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技术被侵权案件较多,涉及智能驾驶、车载智能导航、汽车智能助力器、电子真空泵等技术领域。


“内外勾结型”犯罪仍为主要侵权手段,新类型侵权不断涌现


“内外勾结型”犯罪典型方式表现为,行为人离职后伙同原公司同事窃取商业秘密,或者是公司外部人员与公司内部人员合谋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持有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受到规制。郑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全市首例“商业间谍”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准确适用新罪名予以打击。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与关联犯罪相互衍生


如严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行为人隐瞒已入职新公司事实,伪造失业证明骗取原公司竞业限制补偿金,同时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诈骗罪。又如朱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行为人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非法登陆A公司培训账户下载数万条员工个人信息,同时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全市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情况分析


总体情况


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数量整体上升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件,案件数同比上升约172.7%。整体看来,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数仍占据主要比重。


民事监督案由覆盖面有所扩大


民事监督案件共涉及9类三级案由,相较2022年新增6类,数量占比前三的案由依次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8.6%)、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21.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14.3%)。此外,还出现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等新类型案由。


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来源受案件类别影响


从监督启动方式上看,依当事人申请启动监督的案件有10件,占比约33.3%,均系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的案件有20件,占比约66.7%,均系对执行活动或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方式呈多元化趋势


对9件民事监督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对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2件以终结审查的形式结案。此外,对部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各类案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得到被建议机关的采纳。


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稳步拓展


2023年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线索18件,包含知识产权领域线索11件、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线索6件、反垄断领域线索1件,立案16件,审结14件,成案率约88.9%。


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以刑事案件衍生为主


由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有13件,由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等反映的有2件,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检察机关控告的有3件。其中,知识产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00%衍生自刑事检察履职,属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达7件,反映出“一案四查”理念在检察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


公益诉讼案件诉前阶段落实整改成效良好


审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有3件在诉前阶段审结,有5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审结。在刑事案件衍生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多采取达成磋商协议的形式要求犯罪嫌疑人消除危险、公开赔礼道歉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有2件在诉前阶段以磋商的形式审结,有4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审结。上述案件中行政机关均全面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案件特点


民事、行政案件依申请监督理由集中于实体问题


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理由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赔偿责任的认定等实体问题。申请人提出的监督理由难以获得支持的原因,一方面系申请人对法律规定存在片面理解,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易忽略使用行为不足以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等合理抗辩理由,或未充分履行举证义务。另一方面系案件缺乏监督必要性。部分申请监督的生效裁判未达到法定监督标准。部分案件中,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检察建议,促进民事监督格局从单一抗诉向多元化监督转型。


申请民事、行政监督主体类型多样化,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申请监督主体既包括原始权利人、被许可人,也包括制造商、经销商等直接侵权或间接侵权的被诉侵权方,涉及知识产权各生命周期与商品流通的各环节。从组织形式上看,由于知识产权的管理、使用与维权需要大量成本,故申请监督主体以企业为主,涉及化学工程、机械制造、食品销售等不同行业领域,同时还包括“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随着上海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建设,持续加强吸引和利用外资力度,涉外知识产权监督案件有所增长,反映出外资企业对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心逐步增强。


公益诉讼领域虚假宣传与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刑事检察履职中发现的知识产权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主要集中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同时,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相关刑事案件案由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主。原因在于,为谋取不法利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往往伴随着恶劣的生产环境、低廉的制作成本和销售价格,涉案产品存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多发于虚假宣传领域。


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民生关切与区域特色知识产权保护


检察机关聚焦假冒婴儿奶嘴、奶粉、运动饮料等关乎民生民利的食药品、日用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要求行为人赔礼道歉、消除危险等方式修复公共利益损失,增进民生福祉,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关注新业态新需求,敦促有关行政机关整治外卖团购软件刷单服务,医药企业就抗代谢抗肿瘤药销售达成的垄断协议,以及诸如制氢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与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区检察机关注重结合区位产业特点,助力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市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情况分析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是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各类法律监督方式,实现检察职能深度融合贯通,实现综合保护效果。2023年,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取得良好成效。


总体情况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综合履职案件共129件,数量较往年有明显增长。其中,由刑事案件而衍生民事等案件126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数的九成以上;由民事监督而衍生其它类案件2件;由行政公益诉讼而衍生其它类案件1件。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类案件中,不起诉后反向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占比显著提升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决定不起诉153件337人,其中不起诉后反向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占比超75%。


案件特点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类型多样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源案件涵盖刑事、民事监督、公益诉讼业务领域。刑事案件中,从罪名来看,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衍生不起诉反向移送案件数量增加。从程序来看,案件涉及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业务领域,涉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案件实现“零突破”,刑民交织、刑行交织、企业合规整改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涉案主体类型全面


在126件由刑事而衍生的案件中,个人与企业均有成为侵权主体、被侵权主体涉案的情况,企业作为侵权主体的案件增加。从企业性质上看,被侵权企业主体包含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且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案件数量逐步增多。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侵权企业主体仍以民营企业居多,侵权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则以印刷行业企业居多。


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履职不断深化


加强“检察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上下级检察院的办案资源和人才优势,强化检察机关纵向一体化综合履职,是新时代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发展的有效路径。


综合履职整体效能充分发挥


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融合履职不断加强,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方面汇聚合力,持续强化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走深走实。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得到积极回应


知识产权权利人往往具有追究侵权人责任、获得损失赔偿、查找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等多种诉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有助于根据个案权利基础、侵权手段、权利受侵害状况等具体情形,采取恰当的保护措施,实现对知识产权权益的全方位、综合性保护,有力提振市场主体参与创新创造的信心与动力。


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成效


2023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最高检部署要求,加快上海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全力打造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标杆。1起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个集体、3名个人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4个集体、6名个人获评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6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


全面加强服务保障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5方面共20条意见,加大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重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平等保护、法律政策运用把握、办案规范等多维度更新司法理念,从四个路径实现对科技创新主体的依法保障。探索构建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检察系统集成。组织各级检察机关根据上海各区域分别承载的功能和战略任务,构建与科创产业链相匹配的服务保障举措。全市三级检察院在虹桥国际枢纽、湾谷科技园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方美谷、西岸滨江园区等地共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点22个。为第六届进博会举办“越办越好”增加法治砝码。第二届虹桥检察论坛聚焦“保护知识产权赋能数字经济 护航进博盛会共谋一体发展”主题,对标最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谋划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路径,增强创新主体自我保护能力。


全链条全方位开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制定《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全链条开展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职能综合履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强化履职理念、健全体制机制、服务科创战略、加强综合治理、优化案件管辖、建设专业机构等方面,为全链条全方位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综合履行明确了目标任务。推动检察履职从保护环节主动向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环节延伸。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办案组织机制建设。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专门办案组织,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的工作模式。探索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建立本市公检法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情况交流例会制度。坚持对侵权违法犯罪从严打击态势。强化对数字领域、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版权等类型司法保护,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等技术信息侵权犯罪,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新型疑难案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组建三级院专班,加强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联合知名电商平台头部企业,共同研判挖掘批量投诉、批量诉讼的监督线索。探索对刑事判决已生效案件的权利人民事索赔予以支持起诉。围绕在办刑事案件中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人身安全问题,挖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和诉前磋商,确保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持续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作。市检察院联合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会签《服务保障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沪苏浙皖检察机关联合会签《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横向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组织召开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线九城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工作会议,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和研究基地。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力。与市知识产权局在加强业务协助、重大案件共同挂牌督办、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拓展深度和广度,共同出台加强上海市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市农委、市高级法院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依托类案探索融合协同履职。协同涉案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开展溯源治理,制定出台行业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指引以及部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治理工作意见。


坚持能动履职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影响力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宣传月。组织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守沪创新 真知卓检”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月活动,总计开展新闻发布会、主题开放日等各类宣传活动130余场,集中公诉69件126人2单位。聚焦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地理标志与现代农业化等主题举办研讨论坛20场。坚持国际化视野。紧密跟踪RCEP、CPTPP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化,立足涉外案件办理参与国际规则体系建设。联合同济大学在WIPO国际硕士项目开设实务课程,围绕商业秘密保护举办第二届知识产权发展论坛,派遣专业检察官参加多个国际知识产权论坛研讨。


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建议


立足专业化办案 规范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全流程


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理念,助推实现司法认定标准的统一,不断探索创新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履职模式。坚决打击以创新经营模式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投机行为,推动检察履职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等环节延伸,聚焦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品牌、重点人员,进一步提升刑事规制的精度和强度。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力促推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


依托一体化履职 刻画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延长线


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履职专业化建设,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动机制,加强针对性办案建设,以更好更优的检察方案服务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全面梳理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制作发布规范指引;探索“科创园区法治副园长”制度,强化法治宣传,开发“菜单式”专项课程,下沉检察服务资源,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创新最前沿。健全个案合规配套机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企业合规指南,探索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场景,锚定知识产权行业合规,帮助行业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当下存在的普遍性管理问题。


聚焦多元化合作 打造知识产权协同共治大格局


健全与公安、法院、知识产权监管等部门线索通报机制,积极督促企业主动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共管共治,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合规互认机制。探索构建数据分类、分步共享模式;力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成效;加大线索挖掘。加强检法合作,紧密检校合作,优化检企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协作配合新架构,凝聚发展新合力。